为满足长者的个性化需求,提高在住长者的满意度,经珠海市养老中心院长办公会研究讨论通过,现将我中心新增的五类特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远程会诊收费标准
(一)使用远程会诊室的远程会诊费用为223元/次,包含院际会诊费183元(其中医师劳务费为157元)、养老中心协调管理费40元;
(二)使用微信线上会诊的远程会诊费用为主任医师100元/人/次,副主任医师70元/人/次,主治医师50元/人/次,每次线上服务时间为48小时,即48小时内通过微信可反复对该患者进行病情的交流,以保证治疗的延续性,中心收取管理费20元/人/次。
二、养老救护车专项接送服务收费标准
珠海市养老中心养老救护车专项接送服务的接送对象为病情稳定的长者或患者,由家属跟车,参考滴滴专车和急救救护车的收费标准进行一口价管理:香洲主城区、香洲近郊、金湾区、斗门区在日间时段(08:30-当日17:30)分别定价为90元/次、140元/次、190元/次、240元/次,夜间时段(17:31-次日08:29)分别加价20元、30元、40元、50元。
三、疥疮长者收治费用标准
诊断为疥疮的长者在治疗期间,床位费、餐费按照正常标准收取,护理费、健康管理费、消毒灭菌费、疥疮治疗药物费按照以下标准收取:
(一)医疗护理费用300元/人/天。包含日常生活照护、传染病护理费用、医生巡视及会诊费用。养老区域护理费、健康管理费不再另行收取。
(二)清洗消毒费用350元/人/天。包含洗消物资、高温煮沸消毒灭菌费用。
(三)其他药物费用由家属自费。患者治疗疥疮期间,因身体其他基础疾病所需药物,由家属自行支付。疥疮治疗结束,即转入普通照护区域,所有费用按照相应标准执行。
四、长者陪住人员管理费用标准
在中心入住的长者要求携带陪住人员的,须与中心签订《珠海市养老中心长者陪住承诺书》、《珠海市养老中心长者陪住协议》,对长者陪住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并收取相应费用:包括餐饮费1500元/月、资源占用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1000元/月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
五、长者特护(一对一护理)收费标准
随着中心入住长者对特护需求的逐步增加,鉴于特护岗位人力成本较高,且该岗位人员24小时在岗的特殊性,因此将特护费用上调至10500元/月。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自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
珠海市养老中心
2025年5月26日